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英文名:The specifications for personal eye-protectors,本标准规定了个人眼护具的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适用于除核辐射、X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

 

  注: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于2006-02-27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并于2006-12-01开始实施执行。

 

  下载文档:pdf图标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眼部防护用品的选用,对于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气、粉尘、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配备防护眼镜。而在《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中,则规定了需要配备眼面部防护用品的一些岗位,每一种防护用品都有其使用限制,在选用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危害选择具有相应功能的眼部防护用品。

 

  在选择个人眼部防护用品时,首先要了解防护用品的种类,功能及其使用限制。常见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可以大致分成以下几类: 防冲击型防护眼镜防护眼罩防护面屏(必须与防护眼镜一起使用);焊接用眼面防护用品-焊接面罩(自动变光焊接面罩、焊接防护眼罩、手持式非变光焊接面屏);全面具(松配合呼吸器)除此上表列出的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用途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激光、防微波和防射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