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行业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如果缺乏防护或者防护不当会引起各种急慢性职业中毒、尘肺病和噪声聋等危害。且该群体人员流动性大,个人防护意识薄弱,作业时间长,还有一些装修工人经常留宿在装修现场,因此他们面临危害程度远远会大于一些生产性企业的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他们的健康保护令人担忧。

 

  随着国家有关装修材料强制性标准完善,材料有害程度已大大减少,为保护装修人员的健康,上海铤和提醒建筑装修人员一定要注重个人防护,主要从以下几点加强防护:

 

  1.业主选购装修材料时要优先采用无毒或低毒环保的新材料,如无苯油漆、低甲醛合成板等;装修人员应拒绝使用未标注成份、中文使用说明、危害和防护说明,以及高毒、无法实施个人防护的建筑材料。

 

  2.装修作业时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没有使用完的油漆、涂料等必须加盖存放,以降低挥发量。进行刷漆、喷漆、防水处理等工作时,要戴防毒面具。打磨、地砖或瓷片切割时尽量用湿法操作,并戴防尘口罩。进行有噪音工作时要戴防噪音耳塞或者耳罩等。

 

  3.严禁在装修现场抽烟、吃东西、休息和住宿,并及时清理装修废弃的装饰材料。

 

  4.尽量减少高温季节从事装修作业,因有害气体随温度的升高而释放量增加;缩短连续工作时间,适当安排工间休息,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收工后最好全身淋浴。

 

  5.选用对健康影响小的工具、设备。如配备有消声装置、吸尘装置的电锯、电刨、切割机等。

 

  6.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尤其是经常接触含苯材料或可疑放射性高的石材作业的人员应定期做血分析化验,接触粉尘的瓦工、木工应拍摄X线胸片等。

 

  7.如因意外或挥发性毒物浓度超标等发生中毒事件时,装修人员应立即离开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防化服,以清水清洗皮肤等,并及时到医院治疗。

 

  8.装修人员要多学习一些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了解一些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受聘于装修公司的,工作前应该主动与装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职业危害和防护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长期保存,一旦发生了职业危害,保存的劳动合同将是重要的举证材料之一。

 

  从事装饰装修,无论是个人做,还是集体做,首要的问题是保护身体健康,从业人员要学会自我保护,加强防护,尽量避免或减少对身体的伤害。同时也希望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和职业安全卫生监管机构加强该行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维护装修工人的健康和生命权益。